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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5•学术与临床14:中医药救治新冠肺炎的理论基础

    时间:2020-6-9 15:34:05  来源:中国中医药网  作者:尹常健  浏览: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中,中西医两支医疗队伍并肩协作,紧密配合,奋战在新冠肺炎临床第一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显示了中西医结合的强大实力,充分彰显了中医药的特色优势,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新冠肺炎作为一种新发现的传染病,中医学对其是怎样认识的?中医药救治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是什么?


    新冠肺炎的中医病因学归属

    新型冠状病毒是新冠肺炎的特异性病原体,具有物质性、致病性、传染性、致病的特异性及潜伏性等生物学和临床特征。中医学有关传染病的理论和认识可与现代医学研究结果互为印证,为我们进行新冠肺炎的中医病因病机学研究提供充分的理论依据。

    新冠肺炎从总体上看属于中医学“疫病”范畴,具有发病急、传染性强、病情变化迅速、预后凶险等温疫病特点,正如《诸病源候论》所言:“人感乖戾之气而生病,则病气转相染易。”《温疫论》也说:“疫者感天行之疠气也。”新冠肺炎的中医病因学也应归属到明代温疫学家吴又可所论之“戾气”“杂气”致病上来。吴又可1642年著成《温疫论》,创立“戾气”“杂气”学说,提出“夫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所感”。他把这种异气也称为“杂气”,在《温疫论》中设专篇论“杂气”。“杂气”作为一种特殊的传染性致病因子所具有的特征,与新型冠状病毒有高度的一致性和对应性。

    物质性

    吴又可认为“杂气”作为致病因子首先是物质性的,可用药物治疗。《温疫论》载:“杂气……无象可见,况无声无臭,何能得睹得闻”,“杂气”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夫物者气之化也,气者物之变也,气即是物,物即是气.....夫物之可以制气者药物也。”

    新型冠状病毒属于β属的冠状病毒,有包膜,颗粒呈圆形或椭圆形,直径60~140纳米,具有生物活性。虽然肉眼看不到,但它却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生物物质。

    致病性

    《温疫论》说:“至于一切杂证,无因而生者,并皆杂气所成”,并指出“杂气”致病“不可以年岁四时为拘……或发于城市,或发于村落”,充分提示“杂气”的致病性与致病的广泛性。

    新型冠状病毒是导致新冠肺炎的特异性病原体,人群普遍易感,与中医的杂气很相近。

    传染性

    吴又可明确指出:“其年疫气盛行,所患者重,最能传染,即童辈皆知其为疫。”这里所言“疫气”与“毒气”在概念与实质上均属“杂气”范畴,充分提示疫病的流行性和很强的传染性。

    新冠肺炎患者作为传染源具有很强的传染性,近距离传播导致众多的聚集性传染发病,在武汉以外的地区和国家还造成了大范围的流行。

    致病的特异性

    “杂气”致病的特异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同“杂气”可以导致不同物种的疾病,人类疫病和动物温疫不同,如《温疫论》所说:“人病而禽兽不病,究其所伤不同,因其气各异也,知其气各异,故谓之杂气。”二是“杂气”侵入人体后对脏腑经络有特殊的亲嗜性与选择性。吴又可指出:“盖当其时,适有某气专入某脏腑经络,专发为某病,故众人之病相同,非关脏腑经络或为之征也。”

    新型冠状病毒侵入人体后对肺脏有特殊的亲嗜性与选择性,表现出特有的临床征象和特异的核酸检测阳性与肺部CT改变等。

    口鼻而入的传播途径

    林佩琴在《类证治裁》中论及伤寒与时疫传播途径时明确指出:“伤寒不传染,时疫多传染,伤寒邪从毛窍入,时疫邪从口鼻入。”吴又可在《温疫论》中指出“邪从口鼻而入”,肯定了杂气主要通过口鼻以呼吸道为主的传播途径。

    现代研究证实新型冠状病毒以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为主要传播途径,与古人所论杂气的传播途径是一致的。

    潜伏性

    中医学很早就认识到某些传染病具有潜伏性,创立了“伏邪”学说。晋代王叔和最早提出寒毒藏于肌肤之内,这是伏邪学说的萌芽。至明代,吴又可更明确地指出:“温疫之邪,伏于募原,如鸟栖巢,如兽藏穴,营卫所不关,药石所不及,至其发也,邪毒渐张,内侵于腑,外淫于经,营卫受伤,诸证渐显,然后可得而治之。方其浸淫之际,邪毒尚在募原,必待其或出表入里,然后可导引而去,邪尽方愈。”这段论述明确提出作为传染性之温疫邪毒侵入人体后,可在某一部位潜伏,这一阶段往往无证可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