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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中医药局发文加强中医馆中医阁建设指导 基层中医馆中医阁有了建设标准

    时间:2023-3-16 10:23:00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方碧陶  浏览:

    本报讯(记者方碧陶)近日,为贯彻落实《“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试行)》,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和中医阁建设指导,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中医馆建设标准》与《中医阁建设标准》分别规范了中医馆与中医阁及相应中药房设置。中医馆使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设3个及以上中医诊室(含治未病室),2个及以上中医治疗室等;中药房在中医馆内独立设置,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中药饮片品种数不少于300种,设置煎药室提供煎药服务等。中医阁使用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至少设有1个中医诊室和1个中医治疗室等;中药房中药饮片品种数不少于80种,或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签订中药饮片调剂代煎配送协议,配备中成药品种不少于30种等。

    同时明确,中医馆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含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占本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且主执业机构在本机构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不少于5名,中药饮片调剂人员不少于2名;应每年选派至少1人赴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或参加县级以上中医药师承项目,至少有1名上级医院高级职称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到中医馆定期坐诊指导,每周不少于1次。中医阁所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

    《中医馆建设标准》针对中医医疗和康复服务、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分别要求,要能够提供中药饮片和6类10项以上中医医疗技术服务,至少培育1个中医优势专科(专病)等;规范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国家基本要求,所有家庭医生团队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个性化服务包等。《中医阁建设标准》针对中医医疗服务,要求能够提供中药饮片服务和4类6项以上中医医疗技术,配备不少于5种中医诊疗和康复设备等。

    《中医馆建设标准》《中医阁建设标准》分别对中医馆的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出要求。中医馆要设置中医药文化宣传展示区,使用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等;接入并规范使用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确保与属地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融合联通,实现中医电子病历、中医辨证论治、中医药知识库、中医远程教育、中医远程会诊、治未病功能等。中医阁要设置中医药文化宣传橱窗、中医药文化墙等;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助互联网技术提高中医药服务效率和质量。

    《中医馆建设标准》还要求建立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中医药基本医疗、健康管理服务、适宜技术、师承项目和中药处方点评等纳入人员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15%等。

    (责任编辑: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