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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3•学术与临床4:重新句读法自然,医不妄为辅自然

    时间:2020-4-2 16:18:26  来源:中国中医药网  作者:张英栋 米贺芝 施飞壮  浏览:

    《素问·上古天真论篇第一》有“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的表述。什么叫“真气从之”?为什么“恬淡虚无”就会“真气从之”?笔者认为,“恬淡虚无”,即没有过分的欲望干扰;“真气从之”,即真气顺着自身本然的样子运行。其中“之”便是自然的意思,自然而然。“真气从之”便是真气从自然,可以理解为人从自然。

    这里的“自然”,不能误解为自然界。对“自然”一词,笔者2015年10月28日在《中国中医药报》发表的《医道当顺应人体自愈趋势》一文中作过解读。陕西中医药大学邢玉瑞教授《黄帝内经释难》中也对自然有详细解释:“宇宙和世界是完全按照自然而然的法则、自己如此的方式存在和活动的……即使在西方古代哲学思想中,自然也并不指称自然界,亚里士多德即认为,自然是指事物自身固有的、是其所是的根据和自身活动的内部根源,或者说指事物自身所具有的本性。”

    “自然”的这一含义,在春秋时期《道德经》中有充分体现。《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通常句读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其中“道法自然”为大家熟知。但如果进一步推敲,人不能直接法天吗?不能直接法道吗?不能直接法自然吗?一级一级递进去“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句读是否能体现老子的本意?从上文所述对《黄帝内经》“真气从之”之义的理解,笔者认为,“道法自然”不如“人法自然”通达。“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句读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更符合原文哲理与文意。理由如下:


    “道法自然”解释起来于理不通

    其一,即使把“自然”解释为自然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本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一级一级递进去“法”,法到最高级“法道”了,道又返回去“法”包括天地在内的自然界,于理不通。其二,如果“自然”解释为自然而然,“道法自然”就是道法自己如此、自然而然。道应该法自然,那为什么不能“天法自然”“地法自然”“人法自然”呢?为什么必须一级一级递进去“法”呢?

    如果都直接“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便可以句读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样这句话就理解为:人,法地之为地,效法天之为天,效法道按道的规律运行,都是效法其按自身的规律运作,不强为、不妄为。

    要推翻之前的句读,按新的句读来解,需要过三关:一是语法关;二是经典关;三是医理关。


    新句读符合古汉语的“N+N”结构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6月的《古汉语的“N+N”结构及其发展》一文中,列举了一些典型的“N+N”结构的例子。

    例如《周易·下经·家人卦第三十七·彖传》中“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通常句读如下: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第二个父,第二个子,第二个兄,第二个弟,第二个夫,第二个妇解释为“尽自己之德”,要有做父亲/儿子/兄长/兄弟/丈夫/妻子的样子。

    再如,《论语·颜渊第十二》中“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通常句读如下: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第二个君,第二个臣,第二个父,第二个子解释为“尽自己之德”,要有做君主/臣子/父亲/儿子的样子。

    同类的用法古汉语中还有很多,比如《左传·昭公元年》《国语·晋语四十》《荀子·王制》《汉书·爰盎晃错传》《晋书·儒林传》《新唐史·孝友传》等中都出现了类似“农农、士士……工工、商商”的用法,实际上在现代汉语里也有这样的用法如“人不人、鬼不鬼”。